时间回到2014年4月,天津路通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下称“路通汽车”)的首辆汽车在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正式下线。《天津日报》报道称,这是天津市首家出产
路通汽车成立于2013年,主要生产纯电动客厢车,瞄准以环卫车辆为代表的专用车市场。
直到如今,在关于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的多处文字介绍中,依然有“路通汽车”的痕迹,但这个项目最终一地鸡毛。纵观路通汽车落户宝坻的过程,企业从受让土地变为租赁土地;拿到关键造车资质后旋即被查封;因无法达产被勒令腾退。一系列变故让路通汽车上亿元投资化为泡影,宝坻区也放弃了这个多次宣传的新能源产业范例。
今年春,第一财经记者曾在工作日到访宝坻路通汽车厂区,看到门口贴着封条,安保人员阻拦外来人员进入。保安、周边商户等说法不一:有人听说路通汽车已搬到外地发展,有人听说是生产过程出了事故。这些说法被路通汽车方面否认。第一财经获得的相关卷宗材料显示,自从被招商引资进入宝坻之后,围绕厂房用地等问题,路通汽车和地方国企纠纷不断,纷争数年仍在继续。
2013年4月,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称“管委会”)和路通汽车控股方签订《投资合同书》,其中约定:项目享受国家及天津市、宝坻区先行优惠政策;管委会代建厂房2万平方米,代建厂房产权属于项目企业,管委会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成房产证。
合同载明,管委会还提供120亩工业建设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项目投资方以15万元/亩,总计1800万元的价格受让土地。首期土地款500万元,管委会在企业付款30日内交付这12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后10日内企业再付500万元,余下800万元可在开发区政策奖励或税收返还中扣除。
同时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在该地块南面还有120亩地,企业可无偿使用两年,两年之内,如果企业发展需要,同样可以用15万元/亩的价格受让,可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土地和建筑物总价8000万元,路通汽车可以此价格受让。
2014年出具的路通汽车《项目可行性报告》显示:项目总投资1.73亿元,其中新增总投资8381万元,利用企业原有资产8917万元。而“企业原有资产”含房屋建筑物5317万元,土地使用权3600万元。
路通汽车项目受到当地极大重视。在2013和2014年的宝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路通汽车作为先进制造业代表被提及,表述为“以路通电动汽车项目为龙头,引进核心零部件企业,加快打造产业配套齐全、技术领先的电动汽车研发生产基地”。
据报道,这个项目“创下了宝坻项目‘当月签约、当月建设、当年投产’的最高效率纪录”,预计3年内年产量突破60万辆,产值达到300亿元,为该企业生产主要配套零部件的150多家企业也将陆续落户宝坻,届时将形成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路通汽车提供给第一财经的材料中称:“我厂是一家有天津市正式审批建厂的整车生产厂,拥有专利技术、登记证书等200余项,获得过72个国内外奖项,致力于汽车工业40余年,通过了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签约刚一年,路通汽车和天津邮政等多家企业初步达成供货协议,为蓟县旅游局交付了定制生产的15辆新能源汽车用于景区载客观光。
路通汽车方面向第一财经展示了首期500万元土地款的付款凭证,称宝坻方面并未按合同约定为其办理土地证,出于对管委会的信任,公司并未催促办理,直到公司的环评消防等手续受阻,他们才去交涉。
路通汽车负责人对记者回忆,2015年宝坻管委会领导和其协商土地售改租,说土地证办不下来,先用租赁来过渡。交涉之后,2015年4月路通汽车与宝坻方面签署了一份《租赁合同》取代了原有合同。新合同的甲方不再是管委会,而变成了天津宝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宝兴实业”)。根据《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按照租赁模式继续合作。
宝兴实业成立于2014年5月,是宝坻区国资委的三级全资子公司。原管委会主任和法定代表人倪永生以及接替其职务的李学明,都曾担任过宝兴实业法定代表人。
此前同路通汽车接洽落地事宜较多的正是倪永生,新合同签订后不久,倪永生调任新职。
新合同约定:租期三年,土地亩数为240亩(南北各120亩),自2015年4月到2018年4月,第一年租金为0,后两年租金为200万元/年。企业此前支付的首期土地款扣除天然气费用余339万元,折算为租金。
《租赁合同》同时提到,路通汽车计划:2016年为资质申报和准入期,年度税收完成100万元以上;2017年完成税收200万元以上;2018年1月起完全达产,完成税收2400万元以上。如果完成了2016、2017年税收额度且2018年1月1日具备达产条件,双方另行协商继续租赁事宜。如果路通汽车2018年4月15日前仍不能达产,未达到占地每亩10万元以上的税收标准,则出租方不再续约,路通汽车应无条件搬离。
同时,管委会和路通汽车方面签订了《协议书》,宣布原《投资合同书》《补充合同》自动终止,无遗留纠纷和债权债务。
2015年,路通汽车的整车生产线已基本就绪。路通汽车方面对第一财经表示,当时新能源造车资质审批收紧的消息传出,根据工信部《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企业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长期使用权(按照国家生产用土地使用权的规定);租赁场地组织生产的企业,应具有至少十年以上的租赁期限。
因此,2016年2月,管委会和路通汽车再签《租赁协议》《协议书》,协议写明房产租赁租期10年,但同时约定该协议只作为路通汽车办理企业生产销售资质相关手续时所用,并非正式租赁合同。
为配合路通汽车取得资质,管委会还开出证明,称房产证正在办理之中,手续繁杂,预计最迟2016年12月底可以办理完毕。
土地是路通项目的核心,改签合同将使用土地由售改租的行为令人费解,也成为日后双方争执的焦点。对路通汽车来说,根据原投资合同只需再支付500万元真金白银就可受让土地;新合同不但把受让改成租赁,而且有业绩压力。《协议书》解释双方改签新合同的原因:“根据实际运作,乙方(即路通汽车)项目改变固定资产投资模式”。
但在后续纠纷中,路通汽车对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不同的说法,称之所以签订租赁合同,有特殊历史原因:一是投资公司前期投资500万元,天津宝坻开发区管委会始终不能履行约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出现严重违约,但其以强势地位要求投资项目变更租赁,将以支付土地出让金获取土地使用权改变租赁,将违约行为金蝉脱壳,轻松化解;二是对政府,尤其是开发区管委会的信赖,路通汽车方面当时并没有理解原开发区主体变更宝兴实业公司的背后逻辑。
其一是最初投资协议中的土地证始终未见,导致银行已经约定好的信贷额度没法使用;
其二是最初投资协议中管委会应提供的是“九通一平”土地,而在后期改租赁过程中,500万元土地款计作租金,其中160余万元被计作燃气报装费用(即“九通一平”中的通),路通汽车对此费用是否应该由自己承担存疑议,索要发票亦未果;
其三是公司认为通过“10年合同”的方式取得造车资质是权宜之计,更期望签订稳定长期合同,而管委会希望三年一签,租金或有浮动。
2017年前后,路通汽车项目陆续通过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审批,取得造车资质。天津市环保局对项目环评报告书的批复显示,该项目建设有冲压、焊接、涂装、总装车间等。2017年8月,工信部公示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99批)太阳成集团,路通汽车作为新设立专用车生产企业在列,同年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据宝坻区政府官网,8月23日,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对路通汽车进行现场督查,发现四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显示: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该公司生产车间的动力电箱进行了断电和贴封条。由于天津路通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属于市批项目,我局已将案卷移送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总队,监察总队已立案查处。
彼时京津冀正处环保督察风暴之中,天津市环保局作出处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停止试生产。2017年11月,路通汽车缴纳罚款1万元。2018年5月,《宝坻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回头看”问题排查情况表》显示,路通汽车“正在生产,污染处理正在使用,已办理环评和验收”。但路通汽车方面却告诉第一财经,实际上公司自电闸被查封后一直没有解封,整改后公司为复工复产各方奔走,未能成功。
2019年5月,宝兴实业发来一纸通知,要求路通汽车腾退和缴费。按照《租赁合同》,路通汽车在2018年4月15日前未能达产,每亩未达10万元以上的税收标准,故不再续约;路通汽车多占用场地一年多时间,尚欠缴租金60.59万元。
2020年,宝兴实业将路通汽车告上法庭,要求其腾退场地并支付拖欠租赁费和厂房占用费合计约394万元。第一财经获得的庭审笔录显示,审判员询问双方“导致现在情况的原因”。路通汽车认为是开发区领导多次更换,招商引资的特事特办的政策没有延续性。而宝兴实业主张路通汽车腾退的理由是:“在建设过程中,政府管理人员多次关注路通公司其生产资质均不具备,无法达产。被告拒不缴纳欠付租赁费对后续工作亦不予配合。故2018年4月中旬通知腾退。2018年5月园区管理人员多次要求腾退。”
宝坻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2015年4月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于被告提出的因无产权证无法达产和完成纳税额的抗辩意见不予采信,支持了原告的请求。路通汽车不服,上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亦被驳回。
在此期间,停滞的路通汽车还获得了新订单。2021年4月,军工国企北京北方车辆新技术孵化器有限公司与之达成合作协议,协议“推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应用和产业化,为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再审申请书》中,路通汽车声称“正为国家军事国防贡献特殊力量,生产军用特种车辆”。随着再审申请驳回,订单自然夭折。
2023年9月,宝兴实业发出《限期搬离告知函》,称宝兴实业招商引资与北汽集团达成合作意向太阳成集团,路通汽车厂房将作为载体引入项目。随后宝兴公司等方面工作人员来到路通汽车厂区宣布接管。
直到企业被查封前半个月,天津媒体在对“宝坻区壮大产业集群”的报道中,还将路通汽车作为案例呈现。但对簿公堂之时,宝兴实业称路通汽车不具备生产先进性,政府不同意被告继续落户,有书面评估报告但无法公开。
路通汽车则表示,公司此前共生产了3000辆车,销售了2000辆,有会计报表可证明,但因公司办公楼被查封,暂时拿不出书面证明。
一位企业主对路通汽车所占场地表示出兴趣,和管委会沟通后参与了通知腾退,还和路通汽车洽谈过重整和收购,但最终无果。
该企业主向第一财经透露,有几家车企有意向利用路通汽车的厂房和车间生产零部件,路通汽车目前的电泳线、设备等还有一定价值,如果能以某种形式“重振”起码比被强制执行后当铁皮卖掉好。至于造车资质,他认为路通汽车的资质是专用车资质,价值几何要看有没有适合的项目方。路通汽车则认为,公司评估价值达3.77亿元。
路通汽车希望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利益,突破口就是土地——路通汽车方面是被宝坻开出的包括土地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至此落户,但后来他们发现,当年许诺的土地彼时根本不在宝坻管委会手中,投资合同中的很多约定成了一纸空头支票,由此造成宝坻方面无法如期交付土地和土地权证、土地由售改租、项目无法达产等一系列状况。
2024年,路通汽车开始向有关部门申请调取和调查关于厂房土地产权的文件。3月,路通汽车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并展示了新的证据。证据显示,在2013年4月的《投资合同书》中,宝坻管委会是土地的出让方,但路通汽车调取的资料显示,当时《土地使用证》并不在管委会手中。
路通汽车当庭出示《土地出让合同》等证据称,宝坻方面2010年将案涉约240亩土地作价3500万元出让给一家名为天津宝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宝鼎”)的企业,天津宝鼎建设约20000平方米厂房后无力建设余下厂房,未完成规划条件。直到2015年11月24日,天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为天津宝鼎颁发《房地产权证》。
2013年10月,在宝坻管委会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天津宝鼎联系路通汽车,称自己拥有案涉土地北侧120亩的使用权,愿以1768万元价格转让给路通汽车。路通汽车向第一财经展示了当时和天津宝鼎草拟的协议,但表示因为从管委会处受让土地有税收抵扣等条件,且管委会保证解决产权问题,故并未同意天津宝鼎的方案。
天津宝鼎于2016年1月25日与宝兴实业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该买卖协议约定,将案涉房屋约20000平方米非住宅转让给宝兴实业,总价款为1.155亿元。
此外,路通汽车向法院提交证据文件并称,在路通汽车三年土地租赁期内,2016年宝兴实业在涉案土地上申请新建1000套智能热力计量仪项目;2017年宝坻区政府又作出批复,同意将涉案部分土地收储。这部分土地后被挂牌出让。2019年1月,这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挂牌出让,地块面积4.8万平方米,约合72亩,就位于路通汽车240亩项目用地之中。路通汽车曾申请暂停该宗土拍,认为拍卖“不合理也不合法”。该地块最终出让给了天津宝兴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路通汽车据此认为,宝兴实业签订《租赁合同》不是其真实意思,没有履行租赁合同意愿,目的是实施合同诈骗,应判《租赁合同》无效。宝兴实业方面的答辩意见为,此前生效裁判已经确认本案所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本案原告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系重复起诉,意图浪费司法资源。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
该案目前正在审理当中。第一财经记者分别致电管委会和园区运营方天津华泰建业有限公司(宝兴实业是其全资子公司),询问目前地块上的企业情况,均被回复“不清楚”。
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纠纷时间太长,管委会领导换了几任,现在的领导不清楚情况,管委会此前和宝兴实业在一处办公,但这几年宝兴实业也搬走了。管委会建议记者向华泰建业询问情况,而华泰建业以相关纠纷正在走司法程序为由拒绝了采访请求。太阳成集团太阳成集团太阳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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