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日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05号),信息显示,四川乾川伟商贸有限公司因销售的泥鳅、龙眼抽检不合格被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罚款共6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26.84元的行政处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内容摘要如下:
产品名称:泥鳅,购进日期:2024年3月19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川乾川伟商贸有限公司。检验结果: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合格。
产品名称:龙眼,购进日期:2024年03月14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四川乾川伟商贸有限公司。检验结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并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太阳成集团tyc234cc官网。经调查,四川乾川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及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3).对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罚款3000元。
经排查,造成上述批次食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供货方产品问题。针对查找出的原因,该公司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一是严格查验供货方资质;二是索取相关的检验报告等手续;三是建立严格的进销制度。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线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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