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为抓手,持续做实做优检察为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围绕民生热点以及重点人群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强化依法接续监督,内外部线索移送等方式开展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民生侵权犯罪案件71人、电信网络诈骗罪46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56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1人。办理各类涉民生民事检察案件112件、行政检察案件14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17人,发放救助金24.27万元。
积极争取市政府工作支持,与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加强民生领域法治保障上协同发力。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60件。联合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12家执法单位开展同堂培训,针对涉民生领域案件的办理进行探讨交流,凝聚工作合力。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便民服务接待群众信访,落实“领导包案”“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做实点对点回复,一对一解答,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主动前移服务端口,推动“检察工作室”入驻市综治中心开展工作。与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建议“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意见》,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探索建立会商研判、线索移送、调查配合、法宣联动等4项协作机制。
一是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做实未成年人“六大保护”,针对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态势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获市委领导批示肯定。积极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争取支持,促成专门学校建设,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扎实开展校园周边涉黄、涉爆、涉毒产品治理专项工作,严厉打击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行为,依法起诉5件9人。开设青春课堂、少女课堂、家长课堂、老师课堂,组建法治宣讲团深入辖区20余所中小学开展防范毒品犯罪、预防校园欺凌、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现场情景剧等专项普法活动40余场次,自制普法微视频10余个,提升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二是关注妇女权益保护。对困难妇女儿童等重点救助对象,开通理通道,加大救助力度。积极探索“检察+”救助模式,联合妇联、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共同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温度。今年3月,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市卫健委等职能部门针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母婴室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调查,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检察建议。
三是关注老年人权益保护。针对多家养老机构存在食品安全、消防隐患以适应老化改造不足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养老场所消防和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养老场适老化改造力度。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活动;邀请专业人员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争取200万专项资金,对陈场镇、剅河镇两家福利院进行适老化改造。
四是关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畅通劳动者欠薪起诉“绿色通道”。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6人,办理支持劳动者讨薪案件35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劳动报酬80万元,全力当好群众的“护薪人”。在办理一起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时,以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纠正其在行政非诉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切实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该案涉及的256名劳动者共计180余万元的被拖欠工资均已执行到位。
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民生民利,持续写好“检护民生”答卷。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涉企案件663件,有效以法治之力稳定企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一、聚焦主职主业,着力提升办案质效。聚焦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1+N”专项活动措施,以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助力仙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对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共逮捕15人、起诉29人。二是依法加强涉企刑事案件专项法律监督。持续开展涉企刑事案件专项监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人,变更强制措施4人,对涉企案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对涉企案件开展“挂案”清理7件。三是依法加强涉企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1件,针对民事诉讼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办理的湖北某财源融资担保公司与湖北某装备公司、唐某、孙某追偿权纠纷执行监督案被省检察院优化营商专栏个案推介。四是依法开展涉企行政监督。坚持跟进监督、跟踪问效。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3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加强沟通协作,多方合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目前已实质性化解2件。五是依法开展涉企公益诉讼监督。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依托市西气东输管道企业提供的线索,针对反映的多地存在占压燃气长输管道的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及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解决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检察保护力度,针对一起非法经营案中反映出的行政监管缺位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通过以案释法、庭审观摩、开庭评议等活动,增强大众安全生产意识。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涉企公益诉讼案件立案99件,以监督促治理,积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二、强化品牌创建,着力提升护企实效。坚持把“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益企同行”优化营商环境检察品牌创建为依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进涉企案件当日分流转办、设立涉企案件专门台账登记管理、对涉企案件专门标记,做好检察护企“店小二”。畅通涉企案件律师阅卷通道,推行现场阅卷、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相结合,为涉企案件当事人聘请的律师提供便捷的阅卷服务,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就好。二是加强涉企案件办案监管。对涉企案件逐案开展办案流程监控,定期对办结涉企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检务督察工作,确保涉企案件办案质效。三是加大涉企案件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力度。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涉企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送达、旁听提审、开庭活动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涉企案件的办案监督,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400余次。
三、强化联动协同,切实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出联动“组合拳”,切实推动多方协同发力,优化安商服务。一是上下联动,强化法治宣讲。组织召开“仙桃黄鳝”地理标志产权保护座谈会,拍摄知识产权宣讲视频、联合省检察院汉江分院赴湖北华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法治宣讲,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强化以案释法,针对一起服装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开展公开示范庭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30余人旁听评议。落实送法进企业活动,宣讲“检察护企”举措,积极为民企提供检察服务。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120余次,开展专题法治宣讲8次。二是多方协同,强化护企实招。强化党建业务融合,联合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市税务局以及湖北交投高路公司仙桃项目建设指挥部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纪律严明勇担当”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党建活力,凝聚护企合力。联合市工商联在湖北万里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举办“益企同行”检察服务站揭牌仪式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座谈会,听取青年企业家意见建议。三是培训提升,强化业务本领。依托“三抓两促”、固定夜学等方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警业务本领。开展涉企案件听证工作专题培训,组织检察干警、听证员等开展检察护企听证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运行,着力实现“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已对113件涉企案件开展听证工作,有力推动了矛盾化解,推动高质效办案。
下阶段,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社会关切和企业所需,以更强担当、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紧紧依托“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着力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办理流域综合治理领域案件448件,制发的1份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一、坚持依法履职,扎实推进流域保护。一是助力守牢水安全底线。会同市法院、市水利和湖泊局等单位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立办水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200余吨。二是助力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针对我市全东河、电排河存在的水污染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推进河湖保护“一源一策”治理方案落实;立办破坏水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00余亩,打捞水草等漂浮物3万余方,清理迷魂阵拦河网7处,地笼300个,疏挖河道65公里。三是助力守牢粮食安全底线。针对我市某新能源公司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监督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违法占用的项目予以拆除,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占地清理活动。针对我市某乡镇未依法全面履行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管职责,依法向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形式”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刚性,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二、坚持融入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服务保障新型工业化。以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针对我市在“仙桃黄鳝”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存在地理标志使用不足、品牌建设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知识产权公益受损问题,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出台我市“仙桃黄鳝”地理标志保护相关文件,以检察之力全力守护好“仙桃黄鳝”这张“金字名片”。二是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链条惩治,提升网络安全水平,依法向三大网络运营商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组织开展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工作,针对短视频平台违规发布虚假食品安全广告,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短视频平台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对全市5家网络交易平台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并通过官网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广告经营行为的提醒告知书》,消除违法宣传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服务保障新型城镇化。聚焦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在涉流域办案中公开听证42件次。加强历史文化保护,针对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沔阳县人民政府旧址存在墙面破损、屋顶塌陷等风险,依法向市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启动文物修缮工程立项程序,并争取维修资金405万元,推动将该旧址打造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是服务保障农业现代化。加强对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护和特殊扶助,办理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案件4件。针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占比过高、建设质量和管护缺失问题,督促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多个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个等级,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
三、强化机制创新,打造流域治理检察品牌。一方面,打破区域壁垒。与蔡甸、汉南、汉川等三地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目前已依托该机制办理案件2件。联合汉川市院依法办理一起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案,促进仙桃、汉川、蔡甸三地交界处的大量固体废物及时清理。另一方面,创新数字赋能机制。积极应用非法排污、偷漏缴环保税等10余个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立办案件9件,征缴耕地占用税1.27亿元。按照省检察院部署要求,研发完成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目前正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
四、强化协作联动,推动形成大治理格局。一是深化一体履职。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侵害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40件。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典型案例。二是加强跨部门协作。开展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小专项,办理案件31件。三是加强府检联动。针对我市部分渡口未设置防护栏、减速带等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渡船老旧、救生设备不全等安全隐患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市交通运输局以检察建议监督为契机,积极争取渡口改造专项资金302万元,对汉江、东荆河四处渡口进行场地改造、渡船维修,增加救生设备设施,有效保障了老百姓平安渡运需求。
下阶段,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主动服务和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持续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加大监督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域治理突出问题,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领域办理了一批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请贵院详细介绍一下案件办理相关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黄桂林: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时代热点、民生堵点、维权难点,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与市总工会签订了《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打通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办理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件,为农民工追讨劳务报酬帮助农民工追回拖欠劳动报酬80万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办理力度。一方面通过上门走访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另一方面,依托湖北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民事支持起诉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发现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
二是搭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程序性材料,简化案件受理和办理程序。发挥专业力量,引导正确表达诉求,积极协助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妥善做好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是助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主动探索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发挥检察公开听证、庭前调解的作用,通过讲情、讲理、讲法的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双方和解,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我们了解到,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监管难题,请问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办案中是如何破解这一问题的?
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许旋:近年来,我院牢固树立流域保护“一盘棋”理念,出台一系列工作举措,帮助破解流域保护中各管一片、各管一段的监管难题,推动流域系统治理。今年1月,我院与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汉南区检察院以及汉川市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汉江、东荆河及通顺河流域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并依托该机制,将履职中发现的仙桃市、汉川市、武汉市蔡甸区交界处存在大量固体废物污染的违法线索,向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汉川市检察院进行移送,并通报相关情况。经过三地检察机关通力合作,相关行政机关按照检察建议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汉川市西江乡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及固体废弃物侵占污染基本农田的违法情形得到有效整改。后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该管道旁的垃圾已被清除,清理出来的土地也进行了复耕复种,管道企业安装了太阳能监控系统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监控,整改效果良好,安全隐患已清除。
此外,今年3月,武汉市汉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彭某、陈某二人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犯罪情节轻微,汉南区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由于二人非法捕捞的区域属于仙桃市管辖,根据相关规定,应移交仙桃市的行政机关予以处罚。汉南区院根据双方签订的跨区域协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我院。在收到该线索后,我院及时进行研判,并举行公开听证会,依法向仙桃市农业农村局制发了检察意见书,督促行政机关对二人各处以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汉南区院,实现了反向衔接的闭环。
刚才的介绍让我们了解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努力。我们关注到,最高检近年提出了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那么请问市检察院在“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是如何践行这一基本价值追求的?
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王敏: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要求,深入开展“检察护企”行动,充分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一是积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提升企业的法治意识。同时太阳成集团tyc9728,,对于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管理漏洞,及时以预警模式提出预防性法律风险提示,助力企业构建法治化管理体系,增强其依法经营的观念,提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高度重视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比如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发现某企业存在监管缺位、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门卫夜间值守如同虚设等问题,导致员工多次盗窃生产原料。对此,办案部门在依法打击犯罪、帮助企业追回损失的同时,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建议企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定期组织检查,及时通报和处理发现的问题,从而帮助企业减少安全隐患。
三是为企业搭建诉求“直通车”。坚持院领导包案制度,依托12309服务中心,加强与涉案企业的沟通联络,强化涉企案件的溯源治理,致力于共同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疑难问题,助力企业提升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由院领导包案办理5件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切实推动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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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消息|《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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