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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我市召开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太阳成集团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5-30 17:48浏览次数:

  5月3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局长牛效强,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张承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新闻发言人任善熙,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孙玉峰,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以来先后在全市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安全百日会战等10次专项行动。今年,又全面启动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的工作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专心专注专业推进燃气安全治理,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消除了一批风险隐患,我市燃气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实施燃气设施“三大改造”,源头防控安全风险。一是积极改造老旧燃气管网。围绕燃气管道超期服役、超压运行、建筑物占压等情形开展专项治理,先后投资10亿元更新改造201公里燃气管网和13处管道占压点,有效解决了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今年,重点针对建设年限超过20年、未满30年的燃气管道进行排查整治,已排查需改造管道7.5公里,正在“一类一策”制定治理措施。二是积极改造居民用户老旧燃气设施。狠抓用户端用气安全,为25万户居民更新了燃气表、报警器等设施,全面完成91万户居民不锈钢波纹管改造任务。其中,黄河燃气东城供气范围内的225个小区、13.2万户,存在超期服役燃气设施的87个小区、6.1万户,以及180公里10年以上立管和室内管线全部更新改造完成。三是积极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积极推动餐饮场所将瓶装液化气改为管道天然气,按照“政府出资激励、企业适当让利、用户合理分摊”的思路,多方筹集改造资金,最大限度减轻用户负担,调动改造积极性,目前全市已改造完成1400余户。

  二、构建隐患排查“三种模式”,实现隐患动态清零。一是专班常态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成立8个督导组,由成员单位县级干部带队,常态化到各县区开展督导,对全市75家燃气企业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摸排,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技术保障,进一步提高排查质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回查“四落实”。二是企业自主查。督促指导各燃气企业聘请燃气安全专家,重点围绕燃气管道设施、厂站设施、运维管理体系、用户端安全“35个有没有”等进行排查治理。目前,已排查燃气管网1.1万公里、餐饮企业4905家、“九小场所”1.2万家、学校258家、医院28家、养老机构45家,发现整改问题隐患3875条。三是多方联合查。针对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监管难题,建立执法部门、液化石油气企业、送气工联动机制,选派应急、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驻点执法帮扶,探索“企业送气工前端检查,县区执法兜底处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送气工发现用户不配合整改的,报告驻点执法人员进行取证执法,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仍然整改不到位的,暂停供气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罚。目前,已累计安检4.3万户(次),排除中风险隐患1378个。

  三、推进智慧监管“三个覆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依托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燃气设施运行情况实行实时监控、智能监管,提升燃气风险防控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以数字赋能筑牢燃气安全屏障。一是推进市级“智管”全覆盖。以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为契机,建设完成市级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优先在人员密集场所及老旧燃气管线、管线密集交叉地段安装前端物联感知可燃气体监测仪5000余台。二是推进企业信息平台全覆盖。管道燃气企业全部建成“在线监控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加快配齐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全面感知、自动采集、监测分析、预警上报。燃气充装企业全面推行“一瓶一码”,实现规范充装管理、全过程追溯管理,有效防范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风险。三是推进安全设施“三件套”全覆盖。为10095户餐饮等场所安装了不锈钢波纹管和智能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切断装置,消除事故发生路径,大幅度降低事故发生几率,提高了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水平。

  四、建立宣传教育“三项机制”,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一是建立从业人员考核机制。每年组织3次燃气从业人员新取证和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全面提升燃气从业人员业务素养。目前,全市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和抢险人员2500余人全部持证上岗。今年第一次从业人员新取证培训考核已完成,共有284人通过考核。二是建立经营用户安全培训机制。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千方百计使其学习并掌握燃气安全使用的基本常识,主动检查用气设备、用气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杜绝违规行为发生,目前已累计培训6400余人。三是建立居民用户入户宣传机制。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深入居民家中开展燃气安全巡查和宣传工作,向群众科普私接私改燃气设施、燃气软管不合规、燃气管道锈蚀等常见隐患的危害及相应的整改措施,有效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

  下一步,全市住房城建管理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研判分析,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持续推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高全市城镇燃气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公安机关承担哪些职责任务;目前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打击“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方面,公安机关取得了哪些成效?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专项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全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履职,依法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犯罪,力争侦破一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液化气“黑气”案件,捣毁一批非法经营“黑作坊”“黑窝点”“黑链条”“黑产业”。一是加强协调联动。市公安局制定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协调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打击整治工作方案》,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整体框架下,公安机关与综合行政执法、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商务等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行刑衔接质效,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明确公安机关内部经侦、治安、食药环侦、交警、监管、派出所等警种职责任务,对排查发现和相关部门移送的犯罪线索开展侦查,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二是加强线索摸排和研判预警。紧盯各个环节和重点区域,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依托大数据平台,围绕资金链、信息链、物流链,强化深度研判和串并分析,及时发现“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轨迹信息。同时发挥社区警务和治安基础要素管控优势,结合日常开展“九小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涉及燃气安全隐患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行动依法打击处理。三是加强打击力度。整合各部门、警种力量资源,运用提级督办、联合督办、专案经营等方式方法,对涉燃气安全的各类犯罪实施全链条、全要素、全环节打击,推动形成“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一体化格局。今年4月份,河口公安在河口六合街道查处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燃气瓶案件,针对其销售燃气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在市工作专班指导下,已通报燃气主管部门建议其依法行政处罚。5月份,利津公安联合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在北宋镇任田村打掉一“黑气贩”,经查,违法嫌疑人任某学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位于任田村北侧、梁王路东其住宅院内非法储存乙炔、氮气、氩气等共计60余罐。目前,任某学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物品已移送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市、县公安机关充分用足用好资源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揭露使用“黑气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释明非法经营“黑气瓶”的法律责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黑气瓶”,主动揭发“黑气贩”“黑窝点”。目前已组织社区民警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发放传单5万余份、悬挂横幅和张贴告示2万余张,推动营造安全规范用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餐饮场所燃气用量大,安全隐患多,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关于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我们是如何开展治理的?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突出,通过前期排查情况看,部分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燃气灶具连接软管超长度或穿墙敷设等问题;个别场所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气瓶间、安全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部分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未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为切实提高燃气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督促指导各类餐饮企业做好燃气消防安全整治自查自改工作,支队编制了《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餐饮企业检查(自查)指导手册》,对餐饮企业13项消防安全重点整治内容逐项进行说明,细化明确检查方法、整改要求。制定印发了《餐饮企业燃气用户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燃气经营、充装企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为基层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会同商务部门召开全市商务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示范创建现场推进会,重点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特别是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

  二是狠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日”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隐患自查,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同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奖励制度,推动单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整治。积极会同住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充分发动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组织对餐饮企业、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以及涉及燃气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排查。

  三是深化宣传培训。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指导燃气经营、充装企业及用气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的能力水平。推动乡镇(街道)加强燃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示沿街门店、居民家庭自查燃气管线和燃气灶具,普及安全用火、用气常识。结合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广泛宣传燃气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通过楼宇电视、户外大屏等媒介,制作播放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题教育片,加强典型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鼓励群众查找、举报身边火灾隐患,调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做好“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定期检查维护电器、燃气设施;电动自行车不要违规“进楼入户”,不要在室内、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停放和充电;要杜绝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家中门窗设置防盗网的应开设逃生孔洞以备不时之需。

  “瓶、灶、管、阀”对燃气安全至关重要。围绕“瓶、灶、管、阀”,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加强安全监管的?

  瓶、灶、管、阀,都是群众日常接触比较多的燃气相关产品,直接关系燃气安全。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燃气本质安全十条措施,积极发挥监管职能,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一、燃气气瓶充装方面。目前,我市没有燃气气瓶生产单位,共有16家燃气气瓶充装单位。针对充装环节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督促燃气气瓶充装单位严格落实“一瓶一码、扫码限充”要求,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全部16家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共督促整改问题隐患40项,行政处罚2件。

  二、灶管阀等产品质量方面。将燃气灶、燃气软管、调压器等产品纳入《东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明确燃气用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提升监管针对性。组织召开燃气领域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会商研判工作会议,从产品质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等方面查找风险隐患,研究部署2024年燃气用品整治工作。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集中力量开展燃气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共检查相关销售单位229家次,行政处罚4件。部署开展2024年度燃气用品监督抽查,目前抽样工作正在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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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认证方面。家用燃气器具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其中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这三种产品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正确标注认证标志后太阳成集团,方可出厂、销售。我市暂无家用燃气器具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销售领域的家用燃气器具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状态是否有效,是否正确施加认证标志,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家用燃气器具销售单位191家次。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一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持续做好气瓶充装、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强制性认证等安全监管,严查违法行为,强化隐患整改。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气瓶充装单位、燃气用品销售单位和社会公众讲解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燃气安全监管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做好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交流协作,进一步凝聚部门监管合力,不断深化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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