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安顺博源佳洗涤有限公司因拖欠工资,被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罚款100000元。
据公告内容,安顺博源佳洗涤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拖欠石某琼9728太阳成集团、王某等28名工人工资共计:31万6350元整(¥316350元)。2024年6月1日,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 西区人社监令字〔2024〕第62号 )9728太阳成集团,要求其在接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但其逾期未支付。
安顺博源佳洗涤有限公司违反了《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构成了拖欠工资的违规行为。因此,根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9728太阳成集团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100000)。公司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罚款缴纳至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账户。如其不服此行政处罚决定,可在规定日内向西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安顺市镇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9728太阳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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